週三,唐納德·特朗普總統為自己在白宮向外國領導人提出不當要求的指控進行了辯護,並繼續攻擊提出這些要求的舉報人。

「這個國家必須找出這個人是誰,因為在我看來,那個人是間諜,」總統在一次會議上說道。橢圓形辦公室記者會與芬蘭總統爭論,只有「合法」的舉報人才應該受到舉報人法律的保護。

總統最近的許多攻擊都採取了這種形式,標誌著他從早期試圖抹黑舉報人的指控,演變為對舉報人本人及其匿名進行更尖銳的人身攻擊。

在攻擊過程中,總統還試圖對彈劾調查這些指控已在眾議院引起軒然大波。現在,他的批評者認為,他的威脅可能會產生寒蟬效應,並可能危及舉報人。

川普關於舉報人非法性的說法與現實沒有任何可證明的關聯。但專家表示,人們確實擔心他的行為將阻止聯邦僱員公開談論未來的擔憂行為,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雖然聯邦法律中有旨在消除對舉報人報復的措施,但它們並不適用於總統。

川普一直在努力引發人們對舉報人準確性和舉報過程的懷疑

在 9 月初首次報導舉報人投訴的新聞後,川普稱該官員為“黨派色彩濃厚”和一個——所謂的檢舉人——在推特上。但在投訴公開後,總統開始了更細緻的攻擊:對舉報人的準確性表示懷疑。

舉報人的投訴稱,他的指控來自一些聯邦官員,這些官員對川普與烏克蘭總統弗拉基米爾·澤連斯基的談話有第一手了解,但他承認電話中不是他本人。監察長考慮到了這一點,並對這些指控進行了自己的調查,認為投訴可信,非常重要,最終告訴國會議員它“涉及[國家情報總監]對美國人民最重大和最重要的責任之一。”

川普自己的政府讓總統的論點變得複雜起來發布一份備忘錄進行總結他與澤連斯基的通話證實了投訴中的核心指控。

但川普卻試圖將這些指控描述為只不過是八卦,它們“都是二手信息,但事實證明非常不準確。”

他不僅受到舉報人資訊的質疑,也受到整個舉報過程的質疑。

在保守派媒體發表一篇文章後錯誤地聲稱情報官員改變了舉報規定在烏克蘭舉報人提出投訴前不久,川普週一推文, – 誰改變了長期存在的舉報人規則...?

這項規則的改變並沒有發生,正如國家安全律師兼舉報專家布拉德·莫斯(Brad Moss) 向Vox 解釋的那樣:「法律並不禁止[二手資訊]——事實上,法律從未禁止這樣做,當涉及到最初的舉報者。

總統的推文和這篇文章引發了情報界監察長發表聲明週一下午,重申監察長沒有也不能改變法律,部分內容如下:“事實上,根據法律,投訴人......不需要擁有第一手信息即可提出投訴或信息關於緊急問題。”

儘管如此,總統和他的盟友卻利用了規則改變陰謀論,讓舉報過程看起來像是針對他的。透過質疑這個過程,他們努力貶低它——也就是說,如果管理它的規則是可變的,那麼投訴中提出的事實也許就沒那麼可靠。

所有這些都預示著總統對舉報人的最新攻擊,以及他的批評者認為最危險的攻擊:不僅針對舉報人的信息或過程,而且針對舉報人個人。

批評者擔心川普會對舉報產生寒蟬效應王牌

已經明確表示他想知道舉報人的身份週三,他被貼上了“間諜”的標籤。表示美國應該思考的恢復處決間諜的舊做法。這種言論讓民主黨人和專家擔心川普的要求可能會危及舉報人,從而對整個舉報人系統造成真正的損害。週三,眾議院情報委員會主席

亞當希夫

– 調查舉報人指控的領導者之一 –在記者會上告訴記者舉報人及其線人「不知何故叛國,應被視為叛徒和間諜」的說法是「公然恐嚇證人的行為」。顯然,那些指控總統有不當行為的人過去曾遭受人身暴力。民主黨和川普頻頻挫敗

眾議員伊爾汗·奧馬爾曾經談過一個死亡威脅數量例如,她收到了塞薩爾·薩約克因向川普的一些批評者郵寄管狀炸彈而被判處 20 年監禁。如果舉報人的名字被公開,他可能會面臨類似的威脅。

之前,希夫辯稱危險不只是一個人,他認為總統正在努力“徹底瓦解舉報人制度,並恐嚇其他舉報人挺身而出。”

針對川普的言論,眾議院情報委員會的民主黨人提出了一項決議,要求川普及其盟友“必須立即停止公開抹黑舉報人以及其他可能了解投訴中所含指控的人的行為。”

專家也提出了類似的擔憂。– 任何聽到白宮反應的聯邦僱員都會想,“如果我舉報,我可能會受到人身攻擊,” – 舉報人律師、前奧巴馬政府官員傑森祖克曼告訴華盛頓郵報

就連先前曾推動總統談話要點的共和黨參議員 Chuck Grassley 也表示:週二呼籲保持冷靜, – 此人似乎遵守了舉報人保護法,應該聽取意見並受到保護。我們應始終努力尊重舉報人的保密要求。

川普不太可能被格拉斯利的這種微妙的指責所困擾。事實上,拜登無視總統規範要求烏克蘭調查讓總統陷入了困境。一些觀察家擔心的是,總統完全有權力詢問舉報人的身份,並要求對他進行報復。

舉報人法旨在保護舉報人,但不適用於保護總統

週二,川普在推特上發問,“為什麼我們無權採訪並了解有關舉報人以及向他提供所有虛假信息的人的一切。”

一般來說,原因在於法律。

情報授權法狀態:

任何有能力採取此類行動的員工不得因向監察長提出此類投訴或披露此類資訊而採取構成報復或威脅報復的行動,除非投訴是在知情的情況下提出的或披露的它是錯誤的,或故意無視其真實性或虛假性。

其他法規對這些保護進行了擴展,例如總統政策指令 19,其中(除其他外)規定,有權訪問機密資訊的舉報人不能因提出投訴而被撤銷其存取權限。還有1978 年監察長法案解釋說,如果舉報人選擇匿名,他們的身份就必須受到保護(除非監察長對投訴的調查要求披露)。

所有這些保護均授予舉報人、國家安全律師布拉德·莫斯告訴 Vox,只要他們“嚴格遵守法律允許做的事情,而不是超越它。”

烏克蘭舉報人按照法律規定的準則做了所有這些事情。如果他不這樣做——比如向媒體洩露他的投訴——莫斯說,“法律就無法保護你。”

然而,這項法律有個問題:它似乎不適用於總統。

「確實沒有什麼可以阻止唐納德·川普下令披露舉報人的身份,」莫斯說。——他本人可以說是超出了法律限制的範圍。……任何這些正常規定實際上並不適用於總統,因為總統是行政部門的負責人……因此不太可能在這方面採取任何可行的法律追索權情況。設想的唯一手段是政治手段,即彈劾。

這使烏克蘭舉報人以及所有舉報人都面臨風險。如果川普命令他的情報部門監察長告訴他舉報人的身份,監察長就必須這麼做。然後川普可以在推特上發布舉報人的名字,讓他面臨各種形式的騷擾,甚至可能面臨人身危險。

目前尚不清楚川普是否正在認真考慮命令其政府中了解舉報人身份的人透露該身份。舉報人可能希望總統尊重他的法律保護,儘管川普沒有被要求這樣做。

通常情況下,總統可能會盡一切努力保護舉報人,但川普從來都不是一個遵守總統規範的人——事實上,在與澤倫斯基的通話中無視這些規範是他到達這一政治時刻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