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TikTok 試圖阻止一項要求該應用程式放棄中國所有權或在美國面臨禁令的法律,但在聯邦法院遭到阻力。
華盛頓美國上訴法院的三名法官組成的小組聽取了 TikTok、其所有者字節跳動和一群用戶的論點,他們聲稱該禁令違反了言論自由且違憲。
美國政府聲稱 TikTok 允許北京收集數據並監視用戶。它也表示 TikTok 是傳播宣傳的管道。中國和該公司強烈否認這些說法。
TikTok 必須在一月之前找到買家,否則將面臨禁令,這可能會引起中國政府的強烈反應,並進一步加劇美中關係的緊張。
它還將顛覆社交媒體業務,並激怒該應用程式 1.7 億美國用戶中的許多人。
TikTok 的母公司位元組跳動表示,沒有出售 TikTok 的計劃,該應用程式的法律上訴(重點關注美國對言論自由的保證)成為其生存的唯一選擇。
代表這款廣受歡迎的視頻共享應用程序進行辯護的律師安德魯·平卡斯 (Andrew Pincus) 表示:“本法院面前的法律是史無前例的。它的影響將是驚人的。”
「國會歷史上第一次明確針對特定的美國發言人(即 TikTok U.S.),」他補充道。
在提問中,法官們對這一論點提出了質疑,並將其與美國判例中的早期案例進行了比較。
其中包括 20 世紀 80 年代的一個案例,關閉華盛頓特區的巴勒斯坦資訊辦公室被認為是合法的,因為它得到了巴解組織(一個被官方指定為恐怖組織的組織)的支持。
TikTok 的律師反駁道:“單純的外國所有權不可能成為正當理由,因為這將顛覆第一修正案(保護言論自由)。”
他補充說,僅將外國所有權視為強制剝離的標準“在這裡將是一個相當令人震驚的變化”,並引用了其他外資媒體公司(如政治新聞網、半島電視台和英國廣播公司)的話說。
該律師也質疑為何美國法律沒有針對具有類似中國所有權的電子商務網站。
平卡斯表示,如果你遵循他不同意的美國政府的邏輯,“當然這些網站很可能會受到(中國)行動的影響,但它們已被國會(在法律中)排除在外。”
“重要問題”
法官質疑美國政府是否應剝奪總部位於美國的TikTok美國公司的言論自由權。
美國政府律師丹尼爾·泰尼堅稱,被針對的內容是基於中國字節跳動的推薦演算法,而不是美國用戶創建的任何內容,因此不符合言論自由的考量。
「毫無疑問,推薦引擎是由位元組跳動而不是 TikTok US 維護、開發和編寫的,而這正是我們的目標,」Tenny 辯稱。
專家表示,三名法官將在未來幾週或幾個月內對此案做出裁決,但無論他們的決定如何,該案都可能提交給美國最高法院。
「聽完之後口頭辯論,我更加確信此案最終將提交至最高法院,」康奈爾大學技術政策研究所所長薩拉·克雷普斯 (Sarah Kreps) 說。
她補充說:「總體而言,法官們對TikTok 案聽起來更加懷疑,但也提出了有關第一修正案、外國影響力和審查標準的重要問題,我認為這些問題在今天的交流中並未明確解決。
美國人使用 TikTok 的命運已成為該國政治辯論中的一個突出問題,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唐納德·川普反對禁令。
民主黨總統喬·拜登(其副總統卡馬拉·哈里斯正在與川普競選)簽署了一項法律,規定TikTok 必須在一月份之前放棄其在中國的所有權,否則就會被驅逐出美國市場。
© 2024 法新社
引文:TikTok 在法庭上對抗美國禁令威脅(2024 年 9 月 16 日)檢索日期:2024 年 9 月 16 日取自 https://techxplore.com/news/2024-09-tiktok-threat-cour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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