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最高法院圍繞著我們的叛亂前總統的鬥爭終於來臨了。

週四,法院將聽取口頭辯論川普訴安德森,該案詢問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是否正確地罷免前任唐納川普總統由於他在 1 月 6 日起義中所扮演的角色,他被從選票中剔除。如果法官維持州法院的判決,這很可能意味著川普將被從各地的選票中剔除——因為最高法院的憲法裁決對全國每位法官都有約束力。

第 14 修正案第 3 條規定,任何曾擔任高級職務的人不得再次擔任此類職務,如果:參與過叛亂或叛亂— 違反憲法。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裁定川普違反了這項條款煽動其追隨者襲擊美國國會大廈,在一次失敗的推翻嘗試中2020 年選舉

任何人只要想到安德森將是從壞橙子手中拯救美國的機械神,但是,最好記住誰是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官。該法院擁有6比3的共和黨絕對多數席位,一半的共和黨大法官則是由川普任命的。

也就是說,川普的律師在他們的向法官簡單介紹,他在法庭上的支持者幾乎沒有什麼可合作的。正如選舉法學者里克·哈森(Rick Hasen)所寫,「川普在最近的簡報中提出的論點是比我預期的更弱、更對沖”,而且“很難確切地知道法庭接下來會走向何方,”考慮到前總統律師的糟糕表現。

因此,如果你是一名賭徒,那麼明智的做法是押注川普在最高法院獲勝,儘管目前尚不清楚法官將如何證明這項決定的合理性。

川普的法律論點簡要總結

川普的簡報留下了可能是他最有力的法律論點。

在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兩名持不同意見的法官表示,初審法院用於確定川普是否應該留在選票上的程序有些被縮短沒有向他提供正當程序。但川普的簡報並沒有提出這個論點。事實上,它只是在簡報中描述下級法院發生的事情的部分中順便提到了這一點。

對這種疏忽的一種可能的解釋是,科羅拉多州違反程序的決定並不能解決川普是否能留在選票上的問題。其他一些州可以透過進行符合任何程序門檻要求的審判來取消川普的資格,科羅拉多州甚至可以透過重審川普來重新審理這個問題。

但川普的簡報傾向於其他論點,這些論點只會推遲對川普總統資格的清算。具體來說,川普指責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在做出對他不利的裁決時違反了該州法律。這是一個站不住腳的論點,因為人們普遍認為,每個州的最高法院,而不是美國最高法院,對州法律的所有問題擁有最終決定權

然而,在上一屆任期中,法院考慮了一個多次被拒絕的法律論點,即所謂的「獨立州立法機構原則」(ISLD),該論點將允許法官繞過這一規則。但法院幾乎完全壓制了ISLD兩黨法律專家警告法官們,這個理論將導致混亂且站不住腳的結果。就連保守派聯邦黨人協會聯合主席史蒂文‧卡拉布雷西 (Steven Calabresi) 也告訴法官,ISLD –蔑視美國建國的核心原則. –

換句話說,川普要求法院打開潘朵拉魔盒,在聽到整個法律界(包括一些保守派運動最熱心的活動人士)的廣泛警告後,法院突然關閉了這個盒子。

然後是川普留在選票上的主要論點。第 14 修正案使用術語 –美國官員— 形容參與叛亂後被取消任職資格的前官員。川普提出了一個非同尋常的論點,即作為美國最高級別的公職人員和軍隊總司令的總統,沒有資格成為美國官員

為了支持這一論點,川普的法律團隊指出了一些憲法條款——所有這些條款都是在第十四修正案獲得批准前近一個世紀起草的——這些條款似乎將總統排除在“官員”一詞之外。

但憲法充斥著其他條款,顯示總統實際上是美國的官員。正如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指出的那樣, –《憲法》二十五次將總統職位稱為“辦公室”. –

質疑川普資格的原告指出無數證據這表明,到 1868 年第 14 條修正案獲得批准時,「美國官員」一詞被理解為包括總統。這包括一個第1823章 意見首席大法官約翰·馬歇爾 (John Marshall) 指出,如果一名官員“受僱於美國,那麼他就是美國的官員。”

它還包括在第 14 條修正案批准過程中擔任美國司法部長的亨利·斯坦伯里 (Henry Stanbery) 的意見,該意見表示,“美國官員”一詞包括任何“擁有以下權利的人”:在叛亂之前的任何時間在美國擔任過任何公職,無論是民事還是軍事,並已正式宣誓支持美國憲法。

因此,大量證據支持了一個不起眼的主張:美國政府的最高級別官員確實是美國官員。很難想像任何法官會在一個不涉及與川普相同的令人絞盡腦汁的高政治風險的案件中簽署川普的論點。川普訴安德森。川普的律師聲稱,第十四修正案的製定者意圖禁止參與叛亂的前官員擔任公職,除非他們擔任美國政府中最有權勢的職位

確實,他們的論點比這更荒謬。作為安德森原告在他們的陳述中指出,川普正在提議“川普獨有的例外– 第十四修正案,因為他是唯一一位從未在副總統辦公室任職的總統(除了喬治華盛頓)。大家都同意,前參議員(如拜登和歐巴馬總統)、前州長(如喬治·W·布希總統)等如果參與叛亂,就會被取消資格。因此,川普聲稱,他和他是前總統中唯一不受第十四修正案約束的人。

顯然,川普的律師認為這是他們最有力的論點。川普的簡報大約花費26頁闡述了讓川普留在選票上的理由。其中一半頁面聲稱總統不是美國官員。

川普的首席律師是喬納森·米切爾,一位專門試圖說服法官對法律文本進行同樣惡意解釋的律師 –猴爪實現願望。米切爾最出名的名字是德克薩斯州 SB 8 背後的策劃者,一個反流產法律頒佈時羅伊訴韋德案仍然有效,允許私人賞金獵人 - 並且只有私人賞金獵人– 從墮胎提供者收取無限的賞金。

該法律是這樣制定的,因為最高法院認為,指控州法律違反憲法的原告應該起訴負責執行該法律的州官員,米切爾推斷,如果國家僱員不執行法律,就無法阻止。

最高法院以 5 比 4 的裁決支持了這一做法。Whole Woman’s Health 訴傑克遜案(2021)。因此,米切爾支持川普的主要論點會導致荒謬的結果,這一事實並不能保證它不會獲勝。最高法院已經表明,它願意支持川普聘請的代表他的律師提出的真正荒謬的論點,至少當這些荒謬的論點符合大法官的個人偏好時。

川普要求法官重提法院最近聽到的最危險的法律論點

去年六月,法官們對一個案件的判決讓許多頭腦清醒的保守派都感到恐懼:摩爾訴哈珀案(2023),該案導致聯邦黨人協會的一位最高領導人警告共和黨正在推動這樣的論點 –蔑視美國建國的核心原則. –

摩爾憲法條款規定,每個州選舉聯邦官員的方法應由該州的「立法機關」決定。

最高法院首次於戴維斯訴希爾德布蘭特(1916) 在此上下文中使用「立法機關」一詞時,指的是國家內有權制定法律的任何機構。因此,州長可以否決與選舉相關的法案,儘管州長通常是州行政部門的成員,而不是立法部門的成員。同樣,一個州可以使用投票倡議或其他形式的直接民主來制定選舉法,即使大多數投票支持此類倡議的人不是該州民選立法機構的成員。

戴維斯已被法院再次確認上個世紀多次。然而,獨立州立法機構原則聲稱這些決定是錯誤的,只有州民選的立法部門才能決定州如何進行聯邦選舉。

如果認真對待的話,這個理論是對美國民主的生存威脅。根據最強而有力的版本,州長不能否決影響聯邦選舉的法律,州法院不能推翻這些違反州憲法的法律,州憲法條款保護投票權有效地停止運作。它本可以允許不公正地劃分選區的州立法機構取消2024 年總統選舉並簡單地將他們州的選舉人票授予川普。

好消息是,這些可怕的事情不太可能發生。儘管最高法院的六名共和黨任命者中有五人在過去的某個時候認可了該學說的各種版本,但法院的意見摩爾 很大程度關閉了它

也就是說,摩爾其中包括一條不祥的文字,表明如果五名法官認為州法院對該州自己的法律的解釋非常糟糕,最高法院可以恢復該原則。「州法院,」根據摩爾,“不得超出普通司法審查的範圍,以致違憲地侵犯專門保留給州立法機構的作用。”

目前還不清楚這條線的含義是什麼,也不清楚州法院必須在多大程度上背離聯邦法官對州法規的偏好解讀。但川普的簡短聲明表明安德森就是這樣的情況。

具體來說,米切爾指出了科羅拉多州法律的一項規定:“每個政黨都有合格的候選人根據本節有權參加總統初選的人也有權參加科羅拉多州總統初選,」他指責州最高法院誤讀了這一規定,將那些不「合格」的總統候選人排除在外。候選人。 –

公平地說,這項規定更多地規定了哪些政黨可以參加總統選舉,而不是哪些個人可以參加總統選舉——儘管提及「合格的候選人」確實意味著有些候選人不符合資格。

但即使你接受米切爾對這條款的解讀,科羅拉多州法律的另一項條款規定,該州有關總統初選的法律應該——符合聯邦法律的要求— — 第 14 修正案第 3 條與憲法的所有條款一樣,是聯邦法律。因此,州最高法院至多犯有援引州法律錯誤條款來支持不符合憲法資格的候選人不得出現在總統初選的主張的罪名。

如果最高法院裁定這種所謂的一分錢一分貨的引用錯誤“超出了普通司法審查的範圍”,從而證明援引獨立州立法機關原則(最高法院的原則)是合理的,那將是非同尋常的。一系列退役將軍和海軍上將警告法官,這威脅到國家安全

美國最高法院希望透過這樣的判決達到什麼目的?如果法官裁定科羅拉多州的裁決因法院在解釋州法律時犯了一個小錯誤而必須被駁回,那麼這無助於解決川普是否根據第十四修正案被取消資格這一更廣泛的問題。

換句話說,法院將部署其理論武器庫中最危險的武器之一,以便將此案的解決方案推遲幾週。

川普提出了他最好論點的最弱版本

如上所述,川普的簡報甚至沒有提出他最有力的論點:科羅拉多州法院的論點未能向他提供正當程序

也就是說,這份簡報確實提出了一個至少合理的論點。但米契爾只用了大約兩頁的篇幅來闡述他最好的論點,而且他也提出了這個論點的一個薄弱版本。

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得出結論認為,川普發表了一系列煽動其支持者攻擊國會大廈的公開聲明,其中包括1 月6 日的一次演講,用州最高法院的話說,川普「參與了叛亂”字面上勸告他的支持者在國會大廈戰鬥. –

除此之外,川普還告訴他的支持者,“我們將步行前往國會大廈”,在那裡他們“必須展示力量”並“拼命戰鬥”。

米切爾認為,第一修正案不允許川普因這些和其他類似的言論而受到製裁。至少與川普案情摘要中的其他論點相比,這是一個相對有力的論點,因為雖然最高法院認為煽動人們採取非法行動的言論不受憲法保護,但法律構成「煽動」的標準很難明確。

具有開創性的案例是勃蘭登堡訴俄亥俄州(1969),其中認為政府不得「禁止或禁止鼓吹使用武力或違法行為,除非此類鼓吹旨在煽動或產生迫在眉睫的不法行為並且可能煽動或產生此類行為。」—眾所周知,政府要通過這一測試是非常困難的。

布蘭登堡涉及在三K黨集會上的一次演講,出席的有“12名蒙面人物,其中一些人攜帶槍支”,演講者說“如果我們的總統、我們的國會、我們的最高法院繼續鎮壓白人、高加索人種,可能需要採取一些報復行動。只能懲罰「迫在眉睫的不法行為」。

然而,川普的演講與三K黨成員的演講有很大不同。布蘭登堡。首先,雖然布蘭登堡演講發生在俄亥俄州的一個農場——遠離總統、國會或最高法院——川普向聚集在國會大廈遊行的憤怒支持者發表演講。

還有明顯跡象表明,這群人中的許多人都將川普的演講理解為直接呼籲立即起義。據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稱,「川普總統指示他的支持者遊行到國會大廈後,人群高喊:「[S]攻佔國會大廈!」;「[我]入侵國會大廈!」;以及“佔領國會大廈!”Ø

當然,事實上,在川普的演講之後,他的一群支持者——其中許多人剛剛聽完他的演講——入侵了國會大廈,試圖推翻川普的選舉結果。

米切爾的討論布蘭登堡簡短且難以解析,但他似乎認為川普的演講「不太可能」導致暴力。正如米切爾正確指出的那樣,川普的言論只有在「有意」並且「可能」煽動迫在眉睫的暴力時才不受第一修正案的保護,」他指出演講不能僅僅因為「演講者的意圖」而失去第一修正案的保護。因此,綜合起來看,這兩種說法表明米切爾認為川普的言論不太可能導致暴力或不法行為。

但這種說法很難被認真看待。正如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所解釋的那樣,川普 1 月 6 日的演講只是川普似乎鼓勵暴力或在他的支持者代表他實施暴力後為他們歡呼的一系列聲明中的一個。

例如,喬治亞州選舉官員加布里埃爾·斯特林公開警告川普“停止鼓勵人們實施潛在的暴力行為”,否則“有人會被殺”但川普的回應是“轉發了斯特林新聞發布會的視頻,並重申了斯特林警告會導致暴力的言論。暴力辯護-作為針對「ANTIFA SCUM」的自衛術。

與此同時,針對川普的最有力的證據是,在川普得知他的支持者暴徒襲擊了國會大廈一小時後,這位前總統在推特上寫道:麥克彭斯沒有勇氣做應該做的事情來保護我們的國家和我們的憲法。彭斯

儘管布蘭登堡由於對煽動行為設定了很高的標準,川普的律師沒有提出任何論點來證明以第一修正案為由駁回此案是合理的。大多數鼓吹暴力的言論不太可能導致迫在眉睫的暴力。但川普告訴由他的支持者組成的暴徒針對特定個人,因為該暴徒正在積極從事暴力犯罪活動。

這相當於站在一場打架的場邊,對其中一名戰鬥人員大喊大叫,要求“用力毆打他”,而戰鬥仍在進行中——而且法律一般規定允許某人積極為正在進行的戰鬥歡呼面對法律後果。

川普訴安德森這是一個令人沮喪的案例。很難想像最高法院會將川普從選票中剔除。但當法官坐下來撰寫有利於川普的意見裁決時,川普和他的律師幾乎沒有給他們任何依賴。米切爾的論點從愚蠢(總統不是「美國官員」)到缺乏說服力(川普鼓勵暴力的許多言論不太可能導致暴力)到徹底危險(整個事件)。

如果這就是川普的支持者能想出的最好辦法,那麼法官們將很難在不讓自己難堪的情況下表現出他們的黨派忠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