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密的文件揭露了一場秘密法庭之爭,圍繞著聯邦調查局在無證監視計畫儲存庫中搜尋美國人資訊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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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信用克里斯多福李為《紐約時報》撰稿2019 年 10 月 8 日,

Charlie Savage

華盛頓——新解密的文件顯示,去年一名聯邦法官秘密裁定,聯邦調查局在未經搜查令的情況下收集的截獲郵件的存儲庫中搜索美國人的電子郵件的程序違反了第四修正案的隱私權。

文件顯示,聯邦調查局 (FBI)國會抵制了一項新的授權,該授權要求它在搜索政府未經授權的監視計劃收集的美國人資訊時進行更密切的跟踪。文件顯示,聯邦調查局的反抗引發了一場秘密法庭鬥爭,最終促使聯邦調查局態度軟化。

此外,他們還表明,聯邦調查局 (FBI)不正確地在儲存庫中搜尋了涉及大量美國人的信息,這些美國人屬於一般類別,但沒有針對他們的個人懷疑基礎。奇怪的是,2017 年 3 月的一次搜尋使用了超過 70,000 個與 FBI 自己的工作人員相關的標識符,例如電子郵件地址。

這些啟示包含在一系列《外國情報監視法》裁決川普政府於週二解密。這些裁決揭示了過去一年來秘密展開的鬥爭,為追溯到 9 月 11 日襲擊事件的無證監視計劃的故事增添了新的篇章。

最新的一章始於 2018 年初,當時國會延長了授權無證監視計劃的法律(即《外國情報監視法案修正案》第 702 條),同時添加了一項新要求:使用監視計劃存儲庫的機構被截獲的資訊必須獲得法院批准有關如何搜尋美國人數據的規則。

2018 年 10 月,FISA 法院法官 James E. Boasberg,批准程序由其他機構提交,例如中央情報局(C.I.A.)和國家安全局。但他拒絕了聯邦調查局的規定,稱該局的規定“不符合第四修正案的要求”,該修正案保護美國人的隱私免受不合理的搜查。

而不是遵守他的裁決並調整聯邦調查局。根據規則,司法部罕見地向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小組提出上訴,該小組可以審查 FISA 法院的裁決。7 月,複審法院確認了博阿斯伯格法官最初裁決的核心部分。此後,聯邦調查局 (F.B.I.)文件顯示,默許並改變了程序,解決了這場爭鬥。

第 702 條計畫允許政府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收集谷歌或 AT&T 等美國公司的通訊訊息,只要監視的目標是國外的非公民。即使該人正在與美國人交談,政府也可以收集數據。關於聯邦調查局是否有能力利用它來查找有關美國人的信息,引發了一場特別的爭議。

聯邦調查局 (F.B.I.) 讓爭論變得更加複雜。多年來,它沒有記錄其特工在儲存庫中搜尋有關美國人資訊的頻率。因此,當去年該計劃需要更新時,國會要求該局追蹤此類查詢。

但聯邦調查局 (FBI) 的程序是這樣的:最初的提議只是要求它追蹤儲存庫的所有查詢,而不區分哪些查詢是關於美國人的信息,哪些是針對外國人的信息。博阿斯伯格法官認為這一想法不充分,因此駁回了上訴法院的判決,維持了他的裁決。

法官還要求聯邦調查局 (FBI)特工在審查搜尋中出現的任何美國人的電子郵件之前,以書面形式記錄該搜尋字詞(例如電子郵件地址或電話號碼)如何符合可能返回外國情報資訊或犯罪資訊的標準證據。聯邦調查局最初也拒絕了這一想法,但在上訴法院表示必須重寫其程序以更好地追蹤查詢後,它也接受了另一項新的授權。

要求特工記錄搜尋美國人資訊的理由的想法源於最近的幾起事件,在這些事件中,司法部向法院報告稱,聯邦調查局 (FBI) 正在調查美國人的資訊。對存儲庫進行了不當的徹底搜索。這些事件構成了關於查詢監視儲存庫的新規則之爭的背景。

具體來說,聯邦調查局 (F.B.I.)特工們對一般屬於廣泛類別的美國人進行了幾次大規模搜查——就像他們是聯邦調查局(FBI)一樣。員工或承包商-只要特工有理由相信該類別中的某人可能擁有相關資訊。但搜尋任何特定美國人的資訊都必須有一個個人化的理由。

這些文件對涉及違反規則的大量查詢的事件的描述經過大量編輯,因此很難辨別特工試圖了解的內容。關於聯邦調查局搜尋涉及其自身工作人員的數萬個身分識別資訊的討論還稱,該局的總法律顧問事先提出了反對意見。(裁決稱,結果從未經過審查。)

博阿斯伯格法官寫道,涉及大量使用美國人標識符的查詢的搜索引發了“嚴重關切”,即特工要么不理解該標準,要么對此漠不關心。

該裁決還提到 2017 年 12 月的兩次搜尋被標記為有問題——一次涉及查詢包含 6,800 個社會安全號碼中任意一個的消息,另一次涉及 1,600 個詳細信息被審查的查詢。2018 年 2 月的其他幾起事件顯然涉及 F.B.I.裁決顯示,該公司正在努力識別可能將其發展為潛在機密資訊來源的美國人。

一位聯邦調查局高級官員表示,在幾次大批量搜查中,特工主動嘗試在政府收集的資訊中識別威脅,而無需等待舉報或刑事轉介。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與記者討論了這些文件。但這位官員補充說,細節屬於機密。

聯邦調查局不想每次使用美國人的身份資訊搜尋無證監視資料庫時都必須記錄理由,因為其係統允許特工一次搜尋所有資料庫(而不僅僅是一次搜尋一個資料庫)大多數時候,以海外外國人為中心的無證監視資料庫無論如何都不會產生任何結果。

但歐巴馬政府前司法部高級官員艾米·傑弗里斯 (Amy Jeffress) 被博阿斯伯格法官任命為法院之友,負責批評政府的立場。

2013 年,前情報承包商愛德華·J·斯諾登(Edward J. Snowden) 洩露國家安全局文件後,監控引發了軒然大波,而杰弗里斯女士和博阿斯伯格法官則參與了FISA 法庭審查程序。

除此之外,由此引發的辯論讓神秘的外國情報監視法庭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該法庭僅在秘密法庭程序中聽取了政府的意見後,就批准了對該法律的特殊解釋,批准了一個單獨的國家安全局。史諾登先生曝光的大量電話記錄程序。聯邦上訴法院後來駁回了這項解釋。

這些事件揭露了首席大法官小約翰·G·羅伯茨 (John G. Roberts Jr.)利用他的權力來決定由 11 名成員組成的 FISA 法庭的成員組成一個由 11 名聯邦法官組成的小組,這些法官要么由共和黨總統任命,要么由共和黨參議員在與民主黨總統的交易中選出。

2014 年初,當其中一個席位出現空缺,首席大法官羅伯茨有機會填補這一空缺時,他打破了這種黨派模式,指定了巴拉克·奧巴馬總統任命的博阿斯伯格法官。

2015 年,國會頒布了《美國自由法案》,結束並取代了批量電話記錄計劃,立法者還制定了一項條款,鼓勵 FISA 法院任命具有安全許可的法院之友來批評司法部的論點在新穎且重大的案件中。這奠定了傑弗里斯女士在爭論聯邦調查局的角色。應該被要求遵守比它想要的更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