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援引了殖民時代的法律禁止戴口罩試圖鎮壓長達數月的抗議運動越來越緊張最近幾週。

陷入困境的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週五宣布了這項禁令。“制定反蒙面法的決定並不容易,但考慮到當今的情況,這是一個必要的決定,”林鄭月娥在記者會上如此表示。

該法律於當地時間週六午夜生效,禁止抗議者在任何公眾集會(包括合法抗議和非法集會)中佩戴任何類型的口罩或面罩(包括油漆)。據該機構稱,違反禁令的人可能面臨最高一年的監禁和 25,000 港元(約 3,200 美元)的罰款。香港自由報

該規則將豁免因工作或宗教原因而佩戴面罩的人。

林鄭月娥依賴的是 1922 年的一項法律,該法律賦予香港領導人在緊急情況下額外的權力。該法規早於 1997 年香港(曾是英國殖民地)移交中華民國之前製定,自 1967 年以來一直沒有使用過。香港自由報報告。林鄭月娥否認口罩禁令意味著香港處於緊急狀態,但她警告– 自由並非沒有限制。

但到目前為止,這項禁令只激起了那些反對香港政府的人。林鄭月娥頒布禁令後,抗議者——當然戴著口罩——繼續示威。抗議席捲全港週五晚上到週六,更多的企業和公車站遭到破壞,與警察的衝突演變為暴力衝突。

從一開始,口罩就是香港抗議活動的特色

示威者戴口罩既有實際原因(口罩可以防止催淚瓦斯(警方曾用催淚瓦斯對付抗議者)),也有更具象徵意義的原因。

自六月抗議活動開始以來,該運動將匿名視為比什麼都重要。抗議者在網路上組織起來,嚴密保護自己的真實身份,他們的偽裝——無論是口罩、連帽衫還是臉部彩繪——讓他們能夠在公共場合抗議減少對報復的恐懼來自學校、工作或家庭。面具還可以保護他們不被城市周圍的閉路電視攝影機識別,而閉路電視攝影機可以用來識別他們並逮捕他們。(政府辯稱,這使得抗議者可以不受懲罰地行事。)

但鑑於口罩是抗議活動的決定性因素,似乎不可能實施全面禁令。它可能會阻止一些人抗議,但幾乎肯定不會阻止最堅定的示威者。它也可能增加反對政府的團結,因為即使是那些沒有積極參與騷亂的人也可能認為香港政府的措施過於嚴厲。

換句話說,這項措施可能會激怒那些最有可能在香港造成破壞和混亂的抗議者,同時也讓他們的事業看起來更加公正和必要。

“這簡直是火上加油”,民主黨議員張超南說,告訴華盛頓郵報。“人們已經對警察和政府沒有回應他們的要求感到非常憤怒。”

6月香港抗議活動愈演愈烈有爭議的引渡法案這將允許被指控犯罪的人被送往中國大陸接受審判,許多批評者擔心這將使北京能夠針對持不同政見者和其他批評共產黨的人。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正式撤銷引渡經過數週無情的抗議後,該法案於 9 月初頒布。但到那時,許多親民主抗議者認為這項讓步還不夠,因為它來得太晚了,未能解決他們所有的不滿。

除了呼籲對警方的策略進行獨立調查外,抗議者還希望所有被捕的活動人士都被釋放並撤銷指控。他們還要求普選——讓香港有機會在不受北京影響的情況下完全選舉自己的領導人。

蒙面禁令很快就被解讀為另一個不民主舉動,再次讓香港政府與抗議者直接對立。

除了街道之外,蒙面禁令也是如此在香港法庭受到質疑。評審們有拒絕緊急禁令,因此該規則已生效。但這不太可能是法律挑戰的結束。

林鄭月娥幾天前推出了這項禁令暴力抗議破壞了北京慶祝中華民國成立70週年的活動。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主持了一場盛大的閱兵式,旨在向國內外觀眾展示北京在世界上日益增強的作用和實力。但香港的抗議活動玷污了這項紀念活動,至少在國際舞台上如此,抗議者直接挑戰中國的體制。

林鄭月娥否認中國影響了她實施禁令的決定,但對於香港政府為何以及現在如此行事,存在著許多懷疑。有人猜測這是一個測試案例,以便香港可以採取更嚴厲的措施如果它能夠經受住法律和公眾的挑戰。

但迄今為止,沒有任何事情能真正平息香港的民主起義。香港政府做出的任何讓步——包括撤回引發這場運動的引渡法案——都遭到了活動人士的更多抵制,他們希望建立一個充分運作的民主制度,並在“自由”的框架下保留對中國的自治權。

蒙面規定現已在香港生效。但交通系統關閉,一名14歲少年被實彈擊傷被下班警察解僱,抗議者戴著面具走上街頭,無視禁令和林鄭月娥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