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將啟動 50 多年來未曾使用過的緊急權力,並開始禁止佩戴口罩。圖中,示威者站在香港銅鑼灣,抗議警方射殺一名年輕示威者。Chan Long Hei/彭博社,蓋蒂圖片社 隱藏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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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 Long Hei/彭博社,蓋蒂圖片社

香港政府將啟動 50 多年來未曾使用過的緊急權力,並開始禁止佩戴口罩。圖中,示威者站在香港銅鑼灣,抗議警方射殺一名年輕示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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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香港政府將於週五採取罕見的步驟,援引緊急權力,以便頒布禁止戴口罩的禁令,就像親民主抗議者在數月的示威活動中所戴的口罩一樣。

媒體報道稱,警方可能會採取行動,幾天前警方在一場爭吵中向一名民主抗議者的胸部開槍,這標誌著當局的新一輪升級,並將抗議者的憤怒推向了新的高度。

這名示威者是18歲學生曾志堅,倖存被送往醫院。他現在面臨騷亂和襲擊警察的刑事指控。現場影片顯示,他在周二被槍殺之前向警察揮舞了一根金屬棒。

香港的槍擊事件和大規模抗議活動與北京當天的慶祝活動形成鮮明對比,北京舉行了揮舞旗幟的人群紀念共產黨獨裁統治 70 週年的活動。

如果香港領導人確實利用緊急狀態法禁止蒙面,這將是半世紀以來行政長官首次使用這些權力,這一權力可以追溯到1922年,當時香港仍處於英國統治之下。

「香港媒體報道稱,香港內閣將援引殖民時代的《緊急狀態條例》,」美國國家公共廣播電台 (NPR) 的艾米麗·馮 (Emily Feng) 在北京報道。「該法律賦予陷入困境的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廣泛的權力,可以通過壓制通訊網絡或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突擊搜查住宅來阻止抗議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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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行政長官認為在緊急情況下有必要採取符合公共利益的行動,該法律允許行政長官行使更廣泛的權力。法律顯然沒有預見到有一天女性可能領導香港政府,它指出:“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出現緊急情況或公共危險的任何情況下,他可以製定他認為符合公共利益的任何規定。”

該法賦予林鄭月娥廣泛的權力,可以頒布甚至可能違反現有權利和法律的命令和規則。

行政部門可以採取的行動範圍從「控制和壓制出版物、著作、地圖、計劃、照片」到「逮捕、拘留、驅逐和驅逐」以及侵占財產。

林鄭月娥將擁有廣泛的權力,對任何違反緊急狀態規定的人處以嚴厲處罰,最高可達終身監禁,僅不包括死刑。

隨著政府可能採取行動的消息傳開,香港立法會議員郭永鏗警告說,採取緊急措施將破壞香港的法治,並且不會結束對更強大民主的呼籲。

「他們(政府)現在可以利用它來制定反蒙面法,接下來他們將延長拘留期,接下來他們將進一步限製香港人的權利和自由,包括據報道,郭說:「取消區議會選舉,都是以使用緊急條例的名義」。標準。“這是我們最大的恐懼。”

香港的抗議者經常佩戴各種口罩,從蓋伊福克斯口罩到薄薄的手術面罩和配備呼吸器的口罩,這些口罩具有雙重作用,可以對抗警察發射的催淚瓦斯,並掩蓋示威者的身份。

在數月的示威活動和與警察的肢體衝突中,前線的抗議者越來越多地佩戴帶有護目鏡的呼吸面罩、頭盔和其他戰術裝備,以及雨傘,這些仍然是香港人推動地方控制和直接民主的標誌。

至於戴口罩和其他行動的禁令可以執行多長時間,該法律沒有為任何緊急法規規定到期日期,並表示這些法規應繼續有效,直到行政長官廢除它們。

香港歷史上僅援引過一次緊急狀態法,當時是為了應對1967 年的騷亂。可能會當香港回歸中國時,這種做法很容易受到濫用。這

香港人權監察– 一個非政府組織 – 當時表示,該措施缺乏援引的具體標準,這「非常令人不安」。該組織補充說,在移交之前修改該條例的嘗試僅取得了部分成功,因為僅刪除了「根據該條例制定的嚴厲規定」。

為了證明禁止口罩的理由,一個親北京團體舉行記者會週四並宣布該禁令是必要的,因為抗議活動擾亂了商業並影響了普通民眾的生計。

六月初爆發了大規模抗議活動,當時香港數百萬人走上街頭,要求林鄭月娥撤回一項允許被指控犯罪的香港人被引渡到中國大陸接受審判的法案。

林鄭月娥最終同意了這項要求,但親民主運動表示還有五點訴求包括直接民主選舉選擇香港下一任領導人,以及對警察對抗議者使用武力進行獨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