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創始人趙長鵬今天將了解他因違反美國反洗錢法將被判入獄多少年——如果他確實服過刑的話。檢察官要求判處三年監禁,是 18 個月量刑標準的兩倍,因為「趙的不當行為的範圍和影響非常巨大」。他們在量刑備忘錄中寫道

趙的律師,在他們自己的量刑備忘錄中,表示趙不應入獄,因為“在類似的 BSA(銀行保密法)案件中,還沒有被告被判處監禁。”

趙懇求有罪並從幣安辭職作為 11 月與美國司法部達成的和解協議的一部分。此外,幣安同意支付 43 億美元罰款。作為協議的一部分,趙放棄對任何長達 18 個月的刑罰提出上訴的權利在監獄裡。他還同意支付 5000 萬美元的罰款,與他的估計相比,這只是九牛一毛。330億美元財富

據美國政府稱,幣安故意規避反洗錢法規。結果,伊朗、古巴和敘利亞客戶能夠違反美國制裁進行交易。定居點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與趙認罪的同時宣布。

我在西雅圖等待宣判。

  • 西雅圖一個相對平靜的早晨。

    與山姆·班克曼-弗里德審判不同,公眾對幣安創始人趙長鵬的判決興趣似乎較低。今天早上我沒有花幾個小時排隊。據我所知,CZ 還沒有進大樓。


  • Emma Roth

    檢察官希望將幣安前執行長入獄三年。

    週二提交的一份文件,司法部稱趙長鵬的涉嫌犯罪“值得有意義的監禁”,三年刑期將“不僅向趙,而且向全世界傳達一個信息。”趙的律師緊隨其後歸檔不久之後,他說他應該被判處緩刑。


  • Emma Roth

    幣安創始人趙長鵬在等待判決期間不能離開美國。

    一個法官週四作出裁決居住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趙必須在 2024 年 2 月的審判之前留在美國,理由是他在海外擁有巨額財富和財產,並且與美國缺乏聯繫。

    趙辭去執行長職務幣安於 11 月被指控犯有違反反洗錢法的罪行。長達數月的調查來自美國政府。


  • Richard Lawler

    幣安的執行長目前必須留在美國。

    上週,趙長鵬同意辭去大型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執行長的職務– 因違反反洗錢法而與司法部達成的認罪協議的一部分。

    然而,剩下的一個分歧是他在等待重罪指控宣判期間將在哪裡度過時間。儘管同意支付 1.75 億美元的保釋金,檢察官仍認為他有潛逃風險,並希望將他留在美國。這個問題還沒有完全回答,但是路透社 據報道,法官裁定 CZ 在法院考慮期間暫時留在美國,而不是被允許返回阿聯酋。


  • Emma Roth

    幣安刑事和解包括 40 億美元罰款和執行長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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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克·巴克萊 / The Verge

    據報道,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的所有者兼首席執行官趙長鵬 (CZ) 已同意辭職並承認違反反洗錢法。週二向西雅圖法院提交的文件。這是司法部主要和解協議的一部分宣告今天下午,這將要求幣安支付超過 43 億美元的罰款。

    趙還同意支付 5000 萬美元,量刑將在稍後進行。「今天,我辭去了幣安執行長的職務,」趙在 X(前身為 Twitter)上寫道。——誠然,在情感上放手並不容易。但我知道這是正確的做法。我犯了錯誤,我必須承擔責任。這對我們的社區、幣安和我自己都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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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lizabeth Lopatto

    據稱,幣安真的很喜歡告訴人們使用 VPN

    尼克·巴克萊 / The Verge

    所以我通讀了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 投訴針對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律師們似乎對此很感興趣。例如:「幣安決定優先考慮商業成功而不是遵守美國法律,正如 Lim 解釋趙在此事上的立場一樣,這是一個「商業決策。

    現在需要澄清的是,我不認為幣安是唯一決定規避美國法律來獲取更多客戶的實體——畢竟,美國製藥公司一直在做十億美元的和解但我確實認為明確地寫下你是故意這樣做的,這是一個真正的小丑舉動。政府機構無法讓您對他們聽不到的對話負責;然而,他們可以把你寫下的任何東西扔回你臉上。和犯罪意圖重要的是,如果您還在書面記錄中說某件事是一項商業決策,那麼您就不能稱某件事為「愚蠢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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