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特蘭大——一位歷史學家對兩對黑人夫婦被暴民私刑的可怕事件真相的探索,促使美國上訴法院考慮聯邦法官是否可以下令大陪審團在具有歷史意義的數十年案件中啟封記錄。

1946 年夏天,這些年輕的黑人佃農被趕著沿著一條鄉村道路行駛,在亞特蘭大以東 50 多英里(80 公里)處的阿巴拉奇河邊被一群白人暴徒攔住。暴民把他們拖了出來,帶到河岸上,並向他們開了多槍。FBI 進行了數月的調查,據報導有100 多人在大陪審團前作證,但沒有人因沃爾頓縣摩爾福特橋羅傑·馬爾科姆(Roger Malcom) 和多蘿西·馬爾科姆(Dorothy Malcom) 以及喬治·默里·多爾西(George Murray Dorsey) 和梅·默里·多爾西(Mae Murray Dorsey) 的死亡事件而被起訴。

歷史學家安東尼·皮奇(Anthony Pitch) 寫了一本關於殺戮的書——《最後的私刑:一場可怕的大規模謀殺如何震撼喬治亞州的一個小鎮》——並在2016 年出版後繼續他的研究。他從大陪審團的訴訟記錄中得知,這些記錄被認為已被銷毀,並由國家檔案館保存。

1946 年,喬治亞州門羅市摩爾福特路一座橫跨阿巴拉奇河的橋樑上,兩對年輕的黑人夫婦被一群白人暴徒攔住,將他們拖到河岸上,並向他們開了多槍。大衛戈德曼/美聯社文件

一位聯邦法官聽從了 Pitch 的要求,並於 2017 年下令解封這些記錄。但美國司法部提出上訴,稱大陪審團的程序是秘密的,應該保持密封。

2 月份,美國第 11 巡迴上訴法院的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以 2 比 1 的裁決維持了下級法院的命令。但合議庭投票決定重審此案,並定於週二聽取口頭辯論。

早上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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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歲的皮奇在宣布案件將重審後僅兩週就去世了。他的妻子瑪麗昂·皮奇 (Marion Pitch) 接替丈夫參與此案。皮奇的家人也聯繫了勞拉·韋克斯勒(Laura Wexler),後者寫了另一本關於私刑的書,尋求幫助完成他的工作,她也加入了此案。

1946 年,24 歲的羅傑·馬爾科姆 (Roger Malcom) 在一場爭吵中刺傷一名白人並造成嚴重傷害,隨後入獄。同年 7 月 25 日,白人農民洛伊哈里森 (Loy Harrison) 支付 600 美元保釋馬爾科姆。哈里森後來說,他開車送四人回家時遭到暴徒伏擊。哈里森在聯邦調查局的一份報告中被確認為前三K黨成員和著名的走私者,沒有受傷。他告訴當局他不認識暴民中的任何人。

自 1946 年 12 月大陪審團未能起訴任何人以來,調查已多次重新啟動和結束。

大陪審團保密規則包括可以公佈記錄的例外情況。第 11 巡迴法院 1984 年的一項裁決開創了具有約束力的先例,稱法官可以在「特殊情況」下令披露資訊。查爾斯威爾森法官在專家小組的多數意見中寫道,本案具有歷史意義。他補充說,時間已經過去了足夠長的時間,目擊者、嫌疑犯或其直系親屬可能已經不在人世,不會受到恐嚇、迫害或逮捕。

法官阿達爾貝托·喬丹表示同意,認為由於具有約束力的先例,應維持下級法院的裁決。但喬丹表示,他會對 1984 年的案件做出不同的裁決。他寫道,允許法官利用固有的權力來超越大陪審團保密的規定例外似乎過於開放。

同為陪審團成員的美國俄亥俄州地區法官詹姆斯·格雷厄姆(James Graham)表示異議。他認為,“法官不應該如此大膽地授予自己權力來決定歷史意義例外是否應該存在以及標準應該是什麼。”他還擔心,如果記錄顯示他們的親屬「是嫌疑犯、模棱兩可或不合作的證人、拒絕起訴的大陪審團成員或名字被確定為三K黨的人,今天活著的人可能會看到自己的聲譽受損”成員。”

由 12 名法官組成的上訴法庭定於週二聽取辯論。具體來說,法官詢問律師是否應該推翻1984年的先例。此外,他們還詢問,如果聯邦法官可以批准超出定義的例外情況的披露,那麼「歷史意義」是否是一個充分的理由?

皮奇的律師約瑟夫貝爾 (Joseph Bell) 在一份法庭文件中辯稱,不應推翻 1984 年的先例,因為它承認「特殊情況」的必要性。

貝爾寫道:“該案的歷史重要性和年代久遠,七十多年後缺乏起訴書,以及其他具有歷史意義的大陪審團記錄已被公佈的事實都支持這些記錄的公佈。”

司法部律師布拉德利·欣謝爾伍德反駁說,皮奇的論點將允許聯邦法官規避國會和最高法院制定的關於披露大陪審團材料的規則。

欣謝爾伍德寫道,管理大陪審團保密的規則提供了「精心製定的允許披露的清單」。即使法官確實有權確立其他例外,也不會延伸到歷史利益。

新聞自由記者委員會和包括美聯社在內的 30 家新聞機構提交了一份支持 Pitch 的簡報,但被法院駁回,沒有任何解釋。